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中心主任安全职责
1.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安全全面工作,负责中心实验室安全建设与规划,负责组建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负责中心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管理责任落实。
3.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整改与安全设施落实。
4.有事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自救、救护等工作,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并认真追查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第二条 副主任安全职责
1.配合主任组织协调中心日常运行和实践教学的安全工作,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
2.配合中心主任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实验室安全防护防范设施配备,组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3.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及时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汇报。
4.组织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制定安全风险防控预案,做到实验室安全风险源心中有数、管控科学有效。
第三条 中心安全工作负责人职责
1.负责中心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安全管理事宜。
2.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规程、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定,并检查、指导、监督落实。
3.负责组织中心师生安全教育与考核,负责组织与协调每年举行的安全防火演练、师生消防急救器材的培训。
4.定期组织中心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实验教学安全检查和容易发生事故重点部位的不定期检查,并随时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和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5.负责组织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风险评估、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制定。
6.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知识和安全责任确认书》制定,并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7.负责中心危险品的申购、审批(备案)、验收、储存、使用、处理等监督、指导工作。
8.负责中心紧急安全情况的应急组织及报告。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安全职责
1.负责所管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负责对进实验室师生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准入、准做制度。
3.负责所管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实验室工作规程、基本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的制定,负责对所管实验室和所承担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制定,并严格执行。
4.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责任确认书》的制定与签订工作,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落实。
5.负责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实验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的指导与监督。
6.熟悉危化险品、危险材料、危险设备等性质、性能、操作规范、管理方法、防护方法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相应的动态账目,建立健全安全实验室安全相关的警示标识标线,及时更新门牌安全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危险品的审批、验收、储存、使用、处理全过程的管理规范。
7.负责所管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维修维护、更新更换等,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熟悉本实验室配备消防器材、防护用品、防范设施的使用与管理方法,并保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8.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负责人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9.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导线和超负荷运行,确保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并做好实验室运行记录。
10.每天巡视检查所管实验室的安全环境卫生,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水、电、气(汽)、门、窗及危险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1.紧急情况组织救护、报警、疏散。
第五条 实验指导教师安全职责
1.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教学期间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对实验课堂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上课前,要认真排查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并教育与告知学生实验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签订《安全责任确认书》,组织学生签订《安全知识与安全责任确认书》。
3.上课期间,实验教师不得离岗,指导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认真检查学生实验操作,发现违规操作及时指导更正;加强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加强危险品使用、存放、废弃物处理的科学管理,确保危险品不流向学生、不流向社会,并严格执行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实验教学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正确应急措施,积极组织自救、报警、疏散;需送医院立刻组织知情人送往医院,同时通知辅导员及中心有关领导。
第六条 实验人员安全职责
1.包括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本科生、实验室开放实验人员(研究生、教师、外来实验人员)等。
2.新进实验室人员,进实验室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课和应急演练,考核合格获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凭一卡通授权进实验室。
3.实验前必须接受所用实验室安全技术和基本实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签订《安全知识与安全责任确认书》后方可实验。
4.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工作流程和实验标准操作规范。
5.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环保及实验习惯规定,严格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6.实验中严格按规范要求佩戴防护用品、设施,提高自我防范与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
7.严格按规定分类收集处理实验废物,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
8.熟知实验过程中可能不安全因素、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立刻向老师报告,并采取正确方法自救。
9.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配合妥善处理应急事故。
第七条 如有与上级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按上级执行。
南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繁生物育种(分中心)
制定日期: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