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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行为素养评定标准
2025年05月27日 21:03   点击:[]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行为素养,养成严谨的科学品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兼具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国家所需农科人才,成为“懂技术、能创新、有情怀”的现代农业推动者,既能解决当下农业生产痛点,也能引领未来农业发展方向,同时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特制订实验行为素养评定标准29条。

第一条 实验行为素养成绩占本门实验课程总成绩的10分,以扣分形式计分,扣满10分者,该门实验成绩为不及格。

第二条 具体评定方法为:

1.不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课不参加基本技术培训仪器设备操作技术培训,禁止上实验课。

2.实验课迟到、早退者,扣1~2分。

3.无故缺席实验者(含实验讲授、讨论),扣3分。

4.未经老师允许,私自串组者,扣1分。

5.不按要求穿戴实验服、实验帽、手套、口罩、护目镜、鞋套等,扣1分。

6.不写实验记录者,扣1分。

7.佩戴实验手套触摸门把手、实验记录本、计算机键盘、冰箱把手等常规设施、物品者,扣1分。

8.向水池扔废弃物者,扣2分。

9.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扣2~5分并给予相应赔偿。

10.违规使用腐蚀或灼烧的试剂和材料等造成设施损坏、环境污染者,扣5分并适当赔偿。

11.不按要求处理废液、废物者,扣3分。

12.有毒有害试剂乱放,或含有毒有害物品乱放者,扣3分。

13.使用仪器后,不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者,扣1分。

14.实验结束后,所用器械、玻璃仪器等未冲洗干净者,扣1分。

15.实验后,物品不归位者,扣1分。

16.不参加值日生工作者,扣2分。

17.值日生工作不认真者,或不及时认真填写值日生记录者,扣1分。

18.不参加实验室布置的大扫除者,扣1分。

19.造成公用试剂污染者,扣5分并赔偿相应试剂费用。

20.未经教师允许,擅自开抽屉、柜子者,扣1分。

21.实验课堂中接听手机、打游戏、上网聊天、或手机铃声发生响动者,扣1~3分。

22.中心布置的实践教学活动不参加者,扣1分。

23.找人代做实验者,各扣3分。

24.私自篡改实验数据、结果或抄袭实验报告者,扣1~5分并取消该次实验成绩。

25.扰乱课堂秩序者,根据情节,扣5~10分。

26.未经教师允许,私自将实验室物品带出者,扣3分。

27.其他违反实验室有关规定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28.道德品质不好者,取消实验成绩,经教育不改者,拒绝其进实验室。

29.对实验行为素养表现突出者给予1~5分的奖励(最高10分

 

 

 

南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繁生物育种(分中心)

制定日期:2024年12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