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实验教学的参与者和培养对象,其在实验过程中的综合表现直接影响实验教学效果。为了规范学生的实验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习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学生实验守则。
(1) 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实验秩序。
(2)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要先参加安全、环保、节约教育和基本技术培训,仪器使用前必须通过实验仪器使用考核取得仪器使用资格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教师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进入实验室必须讲文明、讲礼貌,保持实验室安静、整齐、清洁。禁止在实验室大声喧哗,禁止在实验室吸烟、随地吐痰、乱仍纸屑、吃东西等。
(4) 实验前应按要求认真预习并填写实验预习报告,明确实验原理、目的、步骤、方法,没有预习的学生不得参加实验。
(5) 按时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者,填写实验课学生迟到自签簿,并扣实验习惯分1分,该次实验成绩为不及格。若迟到次数达3次以上(含3次),不得参加该门实验课考试,其实验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 学生因病假(须持医院证明)、事假(须持院学工办批条,并经实验指导教师批准)缺做的实验必须予以补做,补做时间与实验指导教师协商确定,否则,不得参加该门实验课考试并按实验成绩不及格处理。凡缺做实验时数达到该课程实验总学时四分之一以上者,该实验课程必须重修。
(7) 实验过程必须服从教师指导,认真按操作规程独立操作,如实记录实验结果,不得抄袭他人数据。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如实向指导老师说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如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切断水、电,撤离现场,并向教师报告。
(8) 按实验指导教师要求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格式要求。所有的实验报告都要附经指导教师签字的实验数据原始记录,没有实验原始记录的实验报告,指导教师不予批改并按该次实验不及格处理。
(9) 欲增加或改变实验内容,须事先经得指导教师同意。学生在课外时间到实验室做实验需进行预约,填写实验室使用预约单,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后,在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技术人员指导下实验。
(10) 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物品,严禁将实验物品带出室外,借出物品必须按要求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11) 实验结束后,学生应主动整理好自己所用的仪器和台面,并协助指导教师整理好公共实验用品,切断水、电,清理实验场所。值日生负责搞好实验室卫生,清理实验垃圾,仔细检查水电是否关闭,实验室的物品是否摆放整齐,认真填写实验课值日生工作完成登记簿,经实验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2) 学生违犯实验室规章制度,教师可依情况批评教育并扣相应的实验习惯分,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其进入实验室资格;因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造成事故者,根据损失情况,除经济赔偿外,还将给予必要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