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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教学、科学研究、中心管理工作,中心主任由学院推荐一位实验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强、责任心强、热爱实验室的教师来担(兼)任,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学校批准并发文任命。
(2) 中心设副主任1~2人,由学院推荐实验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强、责任心强、热爱实验室的教师来担(兼)任,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学校批准并发文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