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专利转让协议内容
技术转让合同,包含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进行技术转让,应当签订书面的技术转让合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技术秘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及工业化程序。本条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项目名称;
(2)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行业;
(3)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具备的技术性能、达到的技术指标;
(4)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成熟度、使用程度、经济效益、预计年产量、预计年产值、设备的生产能力等。
2、转让的技术秘密的技术情报及提供的资料和提交的期限、地点、方式。本条款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合同中应明确该转让的技术秘密应提供哪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不能用“等等”表示;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的具体时间,是一次性还是分阶段性提供,及每次提供的具体内容和份数;
(3)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应提供的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以何种方式,在什么具体地方提供给受让方。
3、使用非专利技术范围。本条是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范围,应有以下内容:
(1)可以使用的地区;
(2)可以使用的方法。
本条款不应有使用时间的限制,如果受让人掌握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可以永久使用,直至该技术被新技术取代。
4、转让费及其支付方法。本条应有以下明确的约定: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费用(用大写标明);
(2)转让费支付的时间,可约定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
(3)支付转让费用的地点和具体时间。
5、违约责任。本条应有以下四种违约责任的约定:
(1)转让人未按合同的约定转让非专利技术,包括转让不成功,只部分转让,转让的技术存在严重缺陷,转让的技术使用后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指标,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资料,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指导,或者转让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技术指导不到位。
(2)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包括拒不支付,延迟支付,支付不足等情况;
(3)转让人或者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故意公开技术秘密,过失公开技术秘密;
(4)转让人或者受让人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构成对非专利技术约定使用权的侵害。
6、技术指导的内容。本条应包括:
(1)要求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设备、技术资料、配方等;
(2)要求转让方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交流;
(3)要求转让方进行现场技术演示、排除障碍;
(4)技术指导相关费用的承担:如差旅、伙食补助等。
7、后续改进技术的提供和分享。本条是指在技术合同转让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技术的改进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其后续改进技术成果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不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
二、技术专利转让协议文本结构
文本由标题、正文、落款、附件等部分组成。
1、标题
直接注明“技术开发合同”字样,也可注明技术开发内容。
2、正文
正文部分有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期限,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及技术要求,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计划、进度,验收标准、方式,技术成果归属和分享,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
3、落款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双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等,合同签订日期。
4、附件
与本技术开发合同有关背景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任务书或计划书、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图纸、照片等。
三、技术专利转让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履行。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
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转让费根据技术能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