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规定。
2.危险化学品的购买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药品由学校统一采购。各个分室或课题组所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健全完整的账目,应详细登记品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入库、出库时间等,以确保库存危化品清楚确切。课题组使用的危险化学药品应有专人保管,存放于安全柜中,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各类危险化学品,应按性质分类贮存(一般分为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等类),不得混放。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不准随便丢弃、倾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及其废液,需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盛装氧、氢等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隔离。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
5.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厨内进行。
6.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控制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严禁高温烘烤过夜。
7.实验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实验室所有人员应学会使用消防器材,管好消防器材,积累消防经验,有情况及时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重大问题要迅速报依托单位保卫处或派出所。
8.不准擅自拉、接电线、改装电路、增加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以及自行加大线号和保险丝。
9.下班或节假日各分室和课题组要进行安全检查,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锁门、关窗、关水、关气和关闭除冰箱、培养箱之外的仪器设备和电源。
10.实验室各课题组及公共仪器室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带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型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