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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环境学院2020年生态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 号)精神及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按照《海南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习方式

本学科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 4 年。全日制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当年 9 月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证班),在报名确认截止时间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 考 考 生 须 在 学 校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界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上传的照片需为近三个月彩色免冠蓝底 JPS 格式,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网报结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确认签字。

(二)网络远程认证

1.时间:2020 年 7 月 12 日,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注:完成网报的考生,请务必备注“报考专业+姓名”加入 QQ 群: 905749791,用以远程认证和获取最新考试安排信息。

3.具体要求:

(1)远程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2)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3)报名考生需提交所有报考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

无效。

4.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签名确认;

(2)两名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 专 家 推 荐 书 》 ( 模 板 下 载 链 接 :https://www.hainanu.edu.cn/stm/gs/2020527/10571102.shtml);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4)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7)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学习和在当年 9 月前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

(8) 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体检结果报告

材料提交详见官网《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招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通知》

四、考试安排

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安排另行通知,属于这一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学院)。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 年 7 月 14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使用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一机位)、阿里钉钉(二机位)

3.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主要包括英语知识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 100 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 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 分。

(二)面试

按照学科招生计划的 20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科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1.面试时间:2020 年 7 月 17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双机位)

备用平台:腾讯会议系统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每位

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30 分钟。

(1)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能力 40 分,英语表达能力 20 分,综合素质 40 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请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务必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styhjxy2020@163.com (邮件命名:普通招考体检报告+考生姓名)。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当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如果外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笔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原则:某考生综合总成绩除以该考生报考学科所有考生综合总成绩的平均分的比值,在全校范围内该专项计划从高到低录取。

2.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 20%。

六、纪律要求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考生应对本人准备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负责,如因考生软硬件问题或网络问题造成考试中断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提前下载相关考试平台,熟悉基本操作,按时参加本学科统一安排的系统测试和考试流程演练。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本学科统一安排的系统测试和考试流程演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需将身份证、空白 A4 纸、黑色签字笔等规定物品放于桌面备查。进入视频考试系统后,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向考官展示正面,并于用二机位设备 360度展示周边环境。除规定物品外,考生周围 2 米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书籍、参考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不得使用计算器,否则视为作弊。

6.两个机位设备内均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并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除学院所发试题外的任何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考试终端设备退出线上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7.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考试的应用程序。除意外情况需拨打我校或我院联系电话外,备考和考试期间严禁接听电话(可使用手机通讯录白名单功能)。由于考试时间较长,考生请将设备接上电源,关闭手机锁屏功能。

8.考试过程中,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不能使用耳机,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功能。

9.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全程将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做与考试无关动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能出现其他声音。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10.严禁考生对考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考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11.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本办法由海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加入 2020 年生态学博士招生 QQ 群:905749791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海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联系电话:0898-66192906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0 年 7 月 8 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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