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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2025年06月04日 15:38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中心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 进入中心实验室前,必须参加以下培训及考核

1.新进实验室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师和外来人员,先参加中心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后,考试为95分及以上;

2.参加中心组织的消防和专业安全应急演练,掌握灭火毯、灭火器、消防栓使用和初期火灾自救、报警、疏散、逃生基本常识,熟知实验习惯规范要求及相关安全环保知识后,经过考核合格;

3.参加实验室设备设施使用技术培训、防护设施使用技术培训、废弃物处置培训、安全应急处置与救护培训等,并考核合格。

第三条 准入资格与预约流程

1.安全考试达到95分以上、技术培训考核通过后,可取得实验室安全合格证书;

2.取得合格证后,经实验室管理教师审批后,签订《安全知识与安全责任确认书》,获得准入授权,方可进入本实验室做实验。

第四条 安全准入责任落实

1.安全助理全面负责中心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考试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2.每个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基本实验技术培训与考核,负责安全责任书签订,负责实验室预约授权审批,负责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第五条 本制度由生物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繁生物育种(分中心)

制定日期: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