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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室管理规定
2025年06月02日 11:44   点击:[]

为了规范大型仪器(单价价值高或技术复杂度高)的使用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保障运行安全与数据可靠性为师生提供更好地创新创业实践条件,特制定本规定。

预约制度

仪器使用需提前三天预约使用时间。校内使用者须有指导教师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仪器管理教师安排具体使用时间和仪器设备。

培训与考核

本室任何设备使用前必须参加相关实验室安全环保及设备使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在实验室管理教师的管理监督下使用。未经考核不得使用本室设备。

使用时注意

1.仪器与其相关配套配件不允许交叉使用或挪作他用。

2.每次使用仪器必须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如实、逐项记录使用过程中必要的相关内容。如不及时填写使用记录,管理教师有权停止其使用该设备1~2个月。

3.使用仪器过程中出现故障及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教师通报,并如实记录。如隐瞒不报,除按中心管理规定赔偿外,管理教师有权停止其使用2~6个月。

4.未经管理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仪器室使用该设备。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使用后配件要原样放回,使用耗材要补齐,并让管理教师检查、验收,否则管理教师有权停止其使用1个月。

6.大型仪器室内设备通常只在工作时间使用,其他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开机。如实验允许建议集中测试。

使用者基本要求

1.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白色实验服,必要时穿戴一次性鞋套和帽子、口罩。

2.严格按《仪器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运行时实验人员必须现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教师联系,并做好记录。

3.使用人在使用仪器过程中不得离开,不得使用手机或者利用仪器配备电脑玩游戏、上网,不得用自己的U盘拷贝数据,中心统一准备U盘专用拷贝数据,拷贝后必须将U盘杀毒处理,马上归还。如违反此项规定,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该设备。

4.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无关物品和试剂不准带入实验室,使用完毕后,须打扫室内卫生,擦拭、整理仪器和桌面。

5.必须经管理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前注意检查各种电源是否关闭,特别是空调,确保安全。

南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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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