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水产动植物增养殖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胜任在水产养殖生产、科研、教育和管理等部门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水产养殖开发、管理等行业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业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物学和水域环境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水产增养殖、渔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生物学和化学实验教学、水产增养殖实践性环节、微型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水产经济动植物增养殖技术、营养与饲料和病害防治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1. 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2. 掌握现代生物科学和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
3. 掌握水产经济动植物的增养殖技术、营养与饲料、病害防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 掌握主要养殖鱼类、甲壳类、贝类和藻类的人工育苗、育种和成体的集约化养殖等生产环节的技术关键;
5. 具备浅海、滩涂、内陆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环境调查与规划的基本方法,了解现代化养殖工程、海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利用的基本知识;
6. 具备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了解水产增养殖、生命科学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7. 熟悉有关水产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水产养殖、捕捞和渔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水产品贸易的有关法规;
8.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9. 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开拓创新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
生物学、环境科学、水产学。
四、主要课程
鱼类增养殖学、虾蟹养殖学、贝类养殖学、水产生物育种学、水产动物生理学、海藻栽培学、水产动物病害防治、水环境化学等。
五、主要专业实验
水环境化学实验、鱼类学实验、水产动物病害防治实验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等。
六、修业年限
四年.
七、授予学位
农学学士。
八、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修读的总学分数应不少于172.5学分(课内教学145.5学分,实践教学25学分)。课内学分中,必修课98. 5学分,限制性选修课33学分,专业自由选修课7学分,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
2010水产养殖培养方案1009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