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政策|海上丝路的支点城市 椰城海口 蓝绿相拥

2022-09-28

海上丝路的支点城市 椰城海口 蓝绿相拥

海口是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商贸中心,地处中国南疆海陆交通要冲,背靠华南腹地,面向东南亚,处于华南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东盟经济圈、东南亚经济圈的几何交汇中心,是中国唯一热带滨海北岸城市、南中国海国际航运枢纽,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重要支点城市,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

海口坚持生态立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

海口市连续五年在全国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第一;今年10月和1-10月,海口市空气质量状况位列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之首。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国控断面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四类噪声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8%,绿地率达36.3%。海口先后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

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大环保体制

出台《海口市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实施意见》,为海口未来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和纲领指南。

2017年度全市绩效考核中首次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市级部门绩效考评共性目标,与机关执行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指标同列,成为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环保责任体系全地域覆盖,大环保格局初步形成。

完成2015-2017年海口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为海口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以及自然资产核算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环保法规,出台《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和控制范围从5万亩扩大到12万亩,并启动国家级红树林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对环境违法“零容忍”,全力推动新环保法贯彻实施,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案件方面成绩突出。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进

从顶层设计入手,推进“多规合一”。整合主体功能区、城镇体系、土地、海洋、林地、生态等六类空间规划,建立了发展目标、指标和坐标对应的“一张蓝图”,化解矛盾空间851.6平方公里,集约节约各类建设用地约20平方公里。以“多规合一”为引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林地控制线等生态控制线,红线区内的开发建设实行目录管理,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以“多规合一”为框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和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成立市规划委员会,搭建“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在推进产业发展中,顺应国家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趋势,培育壮大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低碳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不断挖掘和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加快形成高端引领、协调融合、绿色低碳、优质高效的产业体系。2017年,海口三次产业结构为4.6:18.1:77.312个重点产业增加值完成1180亿元以上,增长10.4%;单位 GDP 能耗为每万元 0.3640 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每万元 0.1556吨标准煤,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

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不断巩固和提高环境质量。

水体综合治理方面,引入社会资本,采用PPP+EPC+审计+过程监管”模式。以“最难啃的”美舍河作为水污染治理示范,对32个重点水体进行综合治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景观提升”治理取得重要成效,经验在全省推广,获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荣登全国水体治理光荣榜。大力推广生态治理模式,东西湖、五源河、大同沟等重点水体治理取得突破进展,全市水体综合治理扭转了多年成效不明显、来回反复的被动局面。入围全国首批“湾长制”试点城市,实现流域环境质量和海域环境质量的同步改善。将全市2.9万多公顷湿地纳入保护范围,湿地保护修复的做法在全国林业系统推广。五源河湿地公园、美舍河湿地公园获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潭丰洋等5个省级湿地公园。今年10月,海口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市中型以上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90%以上,出租车、公交车的清洁能源使用率分别达100%83%以上。从2017121日起禁止低于国V排放标准的省外机动车迁入海口市。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从原先的建成区扩大到城市主城区,并将市主城区范围外永兴等11个乡镇镇域、4个省级产业园区纳入禁燃区范围。

宜居环境方面,完成滨海大道、国兴大道等主要道路和西海岸带状公园、万绿园等23个门户景观提升。实施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程,海口龙华区新坡镇仁里村被住建部等5部委评为2017年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秀英区石山镇建新村被评为2017年全国环境整治示范村。

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补齐城市功能、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民生事业短板,不断扩大优质服务供给。2017年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56.47亿元,增长1.2%。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0个,日处理能力达59.47万立方米,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垃圾处理设施3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建成1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进一步延伸至农村、工业区等区域,更加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环境质量。建立1个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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