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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管理暂行规定
2010年02月25日 11:15 shengwuziyuan 点击:

开放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热带生物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和达标建设,使对外开放规范化、制度化,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重点实验室开放暂行管理条例。

1、重点实验室常年接受各类要求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的申请课题,申请者必须填写重点实验室统一印制的申请表(海南大学生物技术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可从此网站下载http://hd2.hainu.edu.cn/mh/Xlink.asp?id=41574&DW ),经课题负责人(导师)同意后报实验室审批。重点实验室安排申请者进行开题报告,对申请课题进行审议。

2、入选课题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9月份进入重点实验室进行研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常年安排。重点实验室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研究人员可免费使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

3、入选课题的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需签订技术保密合同; 在重点实验室研究期间,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统一安排,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实验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实验后的整理工作,爱护仪器设备,规范操作。

4、入选的课题研究人员在重点实验室进行研究期间,须定期报告实验进展情况。 //www.hainanu.edu.cn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