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废料、废液要及时清除并按安全操作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2、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3、使用实验室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则和设备的正确操作程序进行,对不遵守相关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4、所有实验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方能进入实验室工作。
5、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电线、插座、开关,不得超负荷用电。
6、各房间及公共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易取用的地方、平时不随便摆弄,实验室每半年组织各室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准使用明火;不得带引火物(火柴、打火机等)进入实验室,如有违者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
8、节假日必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各实验室要排出节假日人员值班名单,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
9、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安全制度,不得擅自带领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10、实验室内物品不准带出实验室, 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不准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实验室内。
11、严格控制每个房间的钥匙,不得把钥匙交给外单位人员、外系学生及自家小孩,对公 用房间不得私自配钥匙,现有钥匙要登记备案,落实到人,以防丢失。
12、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做到 “五关”: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关门。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