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南大学海洋科学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海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招生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2、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严格规范,切实做好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计划
2026年海南大学海洋科学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20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学习方式 | 招收计划 |
070700 | 海洋科学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20人 |
三、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组长,复试工作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名且为单数,另配备复试秘书1名。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安排。
2、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不少于5名且为单数,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组长,另配备复试助理和复试秘书各1名。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
4、本科毕业专业为海洋、化学、材料、环境、生态、生命科学等理工科专业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5、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优先考虑。
五、推免生申请材料
除学校报名系统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支撑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者自主选择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以及其他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原件1份)。
六、复试安排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我院相关专业。“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注册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报名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请提前关注系统动态。我校各专业“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根据报名和复试安排情况而定。
1、复试时间
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人择时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短信及电话形式提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上腾讯会议进行,会议信息将通过短信及电话形式提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考生考核时需满足“双机位”要求,整个考核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素质考核(60%)以及英语水平考核(20%)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是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面试时间约15分钟/人。具体如下:
(1)综合素质考核(60%):考查综合素质,考生可准备PPT汇报(含个人简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修课程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或项目内容、个人特长、科研经历、成果奖励、未来计划等)。PPT汇报不得超过6分钟/人。
(2)英语水平考核(20%):综合考查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面试时间约4分钟/人,其中考生需准备约2分钟个人英语自述。
(3)专业知识考核(20%):考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时间约5分钟/人。
4、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满分60)+英语水平考核(满分20)+专业知识考核(满分20)。
(2)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若复试不合格,将告知考生不予接收。
七、复试待录取
1、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英语水平考核成绩高低排名确定待录取名单。
3、凡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4、复试成绩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5、待录取名单经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s://ha.hainanu.edu.cn/gs/)公示。考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九、其他事项
1、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4、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1)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51735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ha.hainanu.edu.cn/gs/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邮编:570228
(2)海南大学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898-66292367
邮 箱:mru@hainanu.edu.cn
热忱欢迎全国优秀学子到海南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学习深造!
海南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