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试剂)室是中心集中存放药品(试剂)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其安全存放和有序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1)药品(试剂)室内及附近严禁烟火,不准穿带钉的鞋子入室。室内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
(2)非管理教师不准随便入药品(试剂)室,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须经管理教师同意。
(3);各类药品必须根据其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挥发性等特点,指定合适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药品(试剂)必须存放在专用药品柜中,不得随意乱放,要保持药品(试剂)的密封及标签的完整,若封口开裂或标签脱落要及时处理,避免药品变质、自燃、自爆等。对变质或过期药品(试剂)必须根据其特点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理。
(3) 药品(试剂)室要具备有效的降温通风措施,各库房应备有室温计和室温登记本,当室温超出规定范围时要及时采取合适的降温措施。
(4) 危险品应分类分级储存保管,在储存过程中,要根据其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潮、除热、防晒、防冻、防风化等防护措施。
(5) 药品(试剂)入室,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凡库房及实验室使用的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账目。无标识的药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
(6) 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并熟悉所有常规药品(试剂)的性能,危险品室库门要求双人双锁管理。
(7) 搬运或发放危险品时,应备有防护设备及适当的工具,接触有毒试剂时,必须带橡皮手套。接触有毒气体时,必须带口罩或防毒面具。
(8) 实行药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建立专门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9) 领用危险品。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后领用,并将经中心主任签字批准的申请材料存档。领用手续必须由实验教师负责办理,学生使用时,教师要认真指导,严格监督,以所需最少量为限。剧毒性药品(试剂)必须是按需要量领用。剩余的危险品(药品)要及时退回仓库,或者放到保险柜内,确保药品安全。
(10) 剧毒品(如氰化钾等)入保险库保管,要求双人双锁管理,严格领用手续,对用后剩余的的剧毒品,盛装剧毒品的容器以及使用剧毒品后产生的废液和残渣等都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易燃品(如钠、钾)存入温度较低的沙池中,并定期检查;易氧化、易分解的药品(试剂)存放干燥处,周密遮盖,勿使阳光直射或暴晒,以防潮、防水、防变质;腐蚀性药品(试剂)(如碱类、酸类)按其性质分别存放,不得超过规定储存量。
(11) 药品(试剂)室必须配备消防和防护设备(如通风、控温、避光、防潮、去湿等设备),使用具防爆装置的照明设备,以防开关打火而产生安全事故。
(12) 药品(试剂)用完后的空容器、实验中产生的废溶液和渣滓要妥善处理后,废液或废渣要求倒入废液池或废渣池,严禁随意抛弃或带出实验室。
(13) 实验室管理员协同药品(试剂)库管理员每周清查药品库房安全,实验中心主任要每月检查药品(试剂)库房的安全工作,尤其对存放剧毒、易燃、易爆试剂的专用柜进行重点检查,库房门窗要安装防盗设施,屋顶应隔热和防水,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
(14) 对违反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办法而造成事故者,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