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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将引领国际绿色低碳发展
    2015年06月18日 09:47

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日本名古屋大学共同创办的国际低碳经济研究所主持编写的《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5)》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布。《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是以气候变化、能源政策和低碳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政策性年度研究报告。日前,在该报告研讨会上,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该报告的主编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薛进军、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赵忠秀、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孙永平等专家,了解今年报告提出的很多新观点。

中国引领国际绿色低碳发展

报告总报告的作者、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赵忠秀和王苒博士将“绿色低碳发展化”与中国经济的新常态联系起来,认为“绿色化”发展为经济转型期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范本,并将成为解决气候系统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的重要突破口。报告提出中国在实现“一带一路”发展时一定要重视环境保护和低碳,在绿色发展观引领下发展沿线国家的绿色能源、绿色工业化、绿色城镇化,推进绿色消费和绿色制度保障等,特别是要避免过去发展过程中发生过的产业转移带来的环境污染和传递。发展绿色“一带一路”,不仅会推动沿线沿路国家的经济发展,也会提升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关注中国何时达到碳排放峰值

作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中国的碳排放峰值一直是国际社会关心的重大话题,2014年11月,《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提到,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能不能实现这一计划以及如何实现,成为专家学者研究的热点。报告副主编、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副所长戴彦德和朱跃中研究员、冯超博士对通过中国能源发展路线图进行各种情景分析,认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带动着能源行业的发展呈现出能源消费增速逐渐放缓、供需矛盾逐步减小、消费结构调整初见成效等一系列新的变化与发展趋势,这为中国能源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开创了良好的开端。同时,无论从国际能源发展的大环境,还是国内的经济、能源发展形势来看,中国均处在能源转型的最佳时期,目前的能源发展战略也直指绿色低碳发展核心,未来中国在不断强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转变能源消费结构的情况下,中国将有可能在2020年左右达到煤炭峰值,2025年至2030年期间实现碳排放峰值,2035年前后实现能源峰值。实现能源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所所长王毅和副研究员邹乐乐则利用情景分析方法对未来可能的若干类政策进行了模拟,得出结论认为,中国的主要峰值可以分阶段达到:未来5年到10年,主要能源、污染密集型产业达到峰值,实现产业结构将发生变化、结构节能贡献率增加;未来10年到20年,主要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峰值;2030年前后,达到碳排放峰值。而通过对不同达峰时间的政策组合带来的经济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发现,中国实现碳排放峰值取决于综合成本。

我国有独特的能源禀赋和产业经济结构,提早达到峰值必须付出较大的代价,因而面临困难的选择:从经济代价的角度考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峰值比较适宜控制在2032年以后达到,但是考虑到国际减排压力以及空气质量控制的目标,可以采取相关的政策措施(如能源结构调整和有效降低能源强度)将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控制在2030年左右。

王毅和邹乐乐提出一个谨慎的结论:如果提前达峰(如早于2030年),可能会影响国内经济和就业,乃至全球福利下降。因此,应当选择适当的峰值时期,以成本最小、效益最大的方式选择适当的政策措施,实施碳税和减排政策并行的“政策混合”综合治理污染和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经济——能源——环境共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追溯全球价值链中的中国碳排放

报告的第三部分介绍了由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日本名古屋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学者进行的国际合作研究的政策含义。这部分研究的主要作者孟渤、王直、薛进军和高宇宁向记者介绍,他们利用国际环境投入产出模型,系统分析了全球价值链与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内在关系,指出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加深了国际分工并将每一个国家都纳入国际价值链,从而使一国的环境问题与其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方式以及所处的位置紧密相关。中国自加入WTO后迅速融入国际化分工,成为全球价值链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国在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进出口贸易国的同时,也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和环境污染大国,而中国的环境污染和高碳排放源于中国的产业结构的低端化和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上游位置(资源消耗和高碳排放型生产),这也是由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

这一研究在利用新的研究方法解释为什么中国是高碳排放经济的同时,还提出了要尽快进行产业升级换代,实现区域产业转移,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改革进出口贸易结构,发展绿色生产和绿色贸易的政策建议。

中国将建立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手段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欧盟和美国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中国则刚刚起步。

在国家发改委指定的7个试点省市中,湖北省是低碳经济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双料试点。武汉大学齐绍洲教授和湖北省发改委气候处处长田启等人对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中期评估报告作了介绍。2015年5月,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所交易量占到全国交易总量的48%,价格稳定在每吨22元左右。据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价,湖北碳交易体系启动以来运行良好,在全国七个碳交易试点中特点突出、亮点鲜明,碳金融、碳期货、碳期权等新产品创新不断,为从2016年起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了宝贵经验。报告主编之一、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赵忠秀告诉记者,这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旦建立,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年度热点话题是“二氧化碳是不是污染物”

名古屋大学薛进军教授和博士生尤默指出,各国在制定减排政策和法规时都遇到一个难题:二氧化碳是不是污染物?如果不是,那么一些强制减排的政策和法规就会失去合法性。但针对这一问题,在法学界与社会上存在着极大分歧。

作者从法学的角度,通过马萨诸塞州诉美国联邦环保局案和《大气清洁法》等国际案例比较,分析指出,二氧化碳已被一些国家列为“大气污染物”,但在中国,除了政策规定强制执行和各种合法与非法的费用、罚款以外,因为没有从法律上界定二氧化碳的属性,现在还无法像征收环境污染税那样征收碳税,而是以资源使用税等方式间接征收以控制碳排放。因此薛进军教授建议,要制定和实施碳税或环境税,必须首先提供法律依据,界定二氧化碳是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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