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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低碳试点实施方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2013年10月29日 16:30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启动编制《海南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经过专家的多次评议和省政府审定后,日前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落实《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编制与低碳试点相适应的低碳发展规划、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和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好《方案》中各类建设项目。 低碳地区,是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区域。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地区要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2012年11月底,海南省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为29个低碳试点中唯一的省份。据介绍,海南省将根据国家的6个重点试点方向,制定符合海南省实际具有海南特色的低碳发展规划,启动一系列重点研究和省内试点城市、园区、旅游景区低碳试点规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等,并争取在低碳产业体系特别是低碳旅游产业推进上有所突破,但这需要在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撑。(记者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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