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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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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光亮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需要关注产业链所涉市场的竞争状况
    2021年11月27日 10:57 中国(海南)竞争政策研究中心  

海南大学教授、中国(海南)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叶光亮研究员,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王世强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陈逸豪助理研究员合作的论文《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产业链定价策略影响的研究》,近日刊发于《经济研究》2021年第10期。

在本文中,叶光亮教授等聚焦垂直市场结构中上游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一项指导原则是在充分竞争行业内优先推行。现有研究认为,在水平市场结构中该原则具有合理性,在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市场中优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将促进社会福利提升。但现有研究对垂直市场结构中对应问题的关注相对不足。在具有垂直结构的产业链中,上下游企业的定价策略独立,易出现上下游企业的定价均高于其边际成本的双重加成现象,导致产业链效率和社会福利下降。由此出发,本文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双重边际化现象之间的关系,讨论市场竞争程度对此关系的影响,为上游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设计提供新的分析视角。

本文由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持股比例出发,使用市场势力和竞争强度指标刻画市场竞争状况,构建包含垂直市场结构的理论模型进行分析。本文主要得到三个结论:

第一,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国有持股比例的阈值,决定产业链中是否出现双重边际化现象。当国有持股比例较高时,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共属性相对较强,更倾向于制定不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以服务于社会福利,此时产业链中不会出现双重边际化现象。相反,当国有持股比例较低时,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营利性更强,产业链中会出现双重边际化现象。

第二,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产业链所涉市场的竞争状况将对该阈值产生显著影响。上游企业的市场势力和下游市场的竞争强度从下游需求规模、下游利润规模、产业链内部利润分配等三个渠道,影响上游企业对产业链利润的控制力,进而影响其定价决策。上游企业的市场势力越强、下游市场竞争强度越弱,上游企业对产业链利润的控制力越强,越倾向采取较为温和的定价策略,双重边际化现象越难出现,从而降低上述阈值。

第三,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市场结构可能导致竞争状况与政策效应间对应关系的变化。与水平市场结构相异,在垂直市场结构中,产业链所涉市场的竞争性较弱时,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有效解放上游生产力,降低低效供给,提升运营效率;同时降低双重边际化现象的发生概率,更易对社会福利产生积极影响。

本文讨论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结构与市场竞争状况三者之间的关系,基于竞争政策,为设计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新的分析视角与分析思路。从竞争政策的角度,本文建议混合所有制改革关注市场结构的差异,合理分析市场竞争状况对改革效应的潜在影响,优化设计国有企业改革方略。当市场具有水平结构和垂直结构差异时,市场竞争程度可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当使用市场竞争程度作为政府决策依据或者评估标准时,政府需重点关注相关市场结构特征与差异,从多个角度出发对企业所在行业进行深度刻画。同时,坚持经济政策的竞争性大原则,通过前期合理布局,弱化政策干预对市场竞争秩序的负面影响,切实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经济政策的积极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历史进程中,本文由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维度,展现竞争政策的分析思路与分析方法,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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